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
自2021年9月份以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多本強制性工程規范,規范里的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同時廢止了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的相關強制性條文,其中《混凝土結構通用規范》、《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通用規范》、《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建筑環境通用規范》、《既有建筑鑒定與加固通用規范》、《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工程勘察通用規范》等多本通用規范與勘察設計密切相關。以上規范均將于2022年4月1日實施,為更好的做好圖紙審查工作,現發布提示如下:
2022年4月1日及之后受理的項目,均按照新的規范進行審查,各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單位在勘察設計過程中控制好時間和適用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