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治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突出問題,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省住建系統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煙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實施〉的通知》,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鞏固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成果,圍繞“落實主體責任”和“強化政府監管”兩個重點,突出“施工現場”和“建筑市場”兩場聯動,堅持企業管理與項目管理并重、企業責任與個人責任并重、質量安全行為與工程實體質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業改革與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嚴格監督管理,嚴格責任落實,嚴格責任追究,著力構建質量安全長效機制,創平安工地、建滿意工程,全面提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以下簡稱三年行動),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更加完善,工程質量水平明顯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到2019年,全區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人數明顯下降,建筑工程主體結構質量和使用功能質量得到可靠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1.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各方主體的質量安全責任,特別是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主體責任。嚴格推行質量終身責任“兩書一牌”制度、建筑工程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制度,樁基、幕墻、鋼結構等分包施工單位應當提供授權書、承諾書,全面落實預拌混凝土企業法定代表人工程質量責任終身承諾制。制定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兩承諾、一公示”制度,構建以法定代表人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層級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持續開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執法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責任單位停業整頓等處罰,并視情況提請上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降低、吊銷相關資質證照,公示企業不良信用信息。
2.嚴格落實項目負責人責任。嚴格執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規定,強化項目負責人的質量安全責任。加強對參建各方主體項目負責人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各方主體項目負責人信用檔案,完善項目負責人追溯追責機制。對存在違反質量安全責任規定的行為,依法依規記入個人從業不良行為記錄。
3.嚴格落實從業人員責任。建立健全關鍵崗位人員考勤制度,強化注冊執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落實從業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規范從業行為。每年開展注冊師執業情況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違法從業人員。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依法提請上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注冊執業人員暫停執業、吊銷資格證書直至終身不得進入行業等處罰。探索建立個人執業保險制度,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推行企業安全總監制、專職安全員委派制,強化企業內部質量安全績效考核,提高從業人員履職盡責積極性。
(二)強化工程項目管理
1.提升建筑設計水平。貫徹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鼓勵勘察設計行業創新創優,組織全區優秀工程勘察設計大賽并推薦精品參加省級評優,組織推薦行業技術拔尖人才參評山東省勘察設計大師和杰出青年勘察設計師。鼓勵企業加強技術創新、BIM應用和信息化管理,推動建筑技術研究中心的各項研發工作深入開展。
2.提升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全面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完善工程質量管控體系,建立質量管理標準化制度和評價體系,推進質量行為管理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推廣應用簡潔、適用、易執行的崗位標準化手冊,將質量責任落實到人。實施精品工程戰略,積極引導企業開展創建“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全國裝飾工程金獎”、“泰山杯”、“省優質結構”和“市優質工程”、“市優質結構”等優質工程活動。發揮典型工程示范作用,結合各級工程質量獎項評選活動,不斷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引導企業提高工程質量。探索實物樣板、可視化交底、隱蔽驗收影像留存等做法,嚴把“到崗履職關、材料進場關、過程檢驗關、竣工驗收關”,嚴格執行施工過程各階段“三檢一交”制度。繼續加強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嚴格執行《煙臺市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措施》(煙建質安〔2014〕36號)等文件,高度重視外墻外窗及地下室滲漏、外墻裂紋、室內墻面長毛等質量“頑疾”的防治工作,強化過程監督,督促各責任主體在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嚴格把關,確保各項治理措施落到實處。嚴格把關分戶驗收,加強對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的監督檢查,對分戶驗收檢查結果不真實的責任主體記錄不良行為并責令重新組織驗收。嚴格貫徹執行《關于規范統一<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樣式的通知》(煙建質安〔2016〕55號)的規定,切實滿足群眾實際需求,凡《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不規范、不達標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3.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水平。強化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嚴格施工方案編制、論證、實施,試點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使用、維護、拆卸一體化管理。加快推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督促施工企業排查風險點、落實管控措施,形成“一企業一冊”、“一項目一冊”。分行業領域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細則,對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進行考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停工停業整頓直至提請上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嚴格關鍵崗位持證上崗,加大一線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下大力氣整治施工“三違行為”,治理懶散蠻亂等陋習。
(三)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1.嚴格法定工程建設程序。凡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安全報監、施工許可等手續或手續不全的,不得開工建設。對未經批準開工的,責令停工并嚴肅追究建設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責任,屬于使用財政資金的,通報財政部門停止資金撥付并暫停審批其新上建設項目,涉嫌構成犯罪的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對參與建設的施工、監理等單位,責令限期整改,依法暫扣相關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提請上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涉及外埠企業的,依法限制其在煙臺市內房屋市政工程投標資格。
2.規范工程承發包行為。加強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監管,推行電子招投標、遠程異地評標,完善工程合同備案制度,嚴厲打擊承發包違法違規行為。著力整治壓級壓價、低價惡性競爭行為,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費不得作為競標條件,違反規定的一律作廢標處理。建設單位要根據工期定額科學約定合理工期,不得隨意更改,不得盲目搶進度、趕工期。嚴格建筑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建設單位要及時足額支付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施工企業要專款用于保障施工安全條件,市縣兩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安全防護措施費的落實情況納入工程安全監督的重點內容。鼓勵在施工合同中約定安全生產管理優績優價、以獎代補,有效提高安全生產投入。
3.完善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在全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我區建筑領域誠信建設“紅黑榜”發布制度,對區內開發、施工、監理企業經營行為進行全面綜合評定,評定結果與資質資格、招標投標、工程評優的掛鉤機制,實施多環節、跨部門聯合激勵和懲戒,同時加大失信懲戒力度。
(四)健全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部門監管。強化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充實各類功能區監管力量,構建完善網格化監督機制。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開展監理項目部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質量監理情況的試點,對重點項目由監理項目部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質量監理情況。整頓質量檢測市場秩序,加強對檢測機構的管理,嚴厲查處無施工許可即介入檢測的行為,嚴厲查處檢測造假、私改報告行為,一經查處,違規檢測機構一律停業整頓,所涉及的工程檢測報告全部無效,相關工程必須進行結構安全鑒定。
2.強化監督檢查。轉變“保姆式”監管方式,將重點從現場實體防控和查找糾正現場隱患向企業質量安全行為管理和發現解決管控機制漏洞轉變,從根本上督促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要求,推行暗訪暗查、異地交叉檢查,確保有問題必整改、有違規必處罰、有檢查必通報,切實排查解決質量安全短板問題。強化軌道交通工程、裝配式建筑工程檢查,加大對集中新開工城市、風險事故頻發城市的檢查力度。發揮鄉村規劃建設監管機構作用,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5個基本”全覆蓋。狠抓新建工程抗震設防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超限建筑工程、公益建筑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落實情況。
3.提高監管能力。加強隊伍建設,保障監督機構人員、經費和車輛,確保監督工作順利開展。推進監管體制機制創新,提高監管執法的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制定完善監督機構工作規范和考核辦法,推行監督機構現場公示制度,提高監督管理效能。繼續推行工程質量安全第三方評估檢測制度,同時將公建列入檢測范圍。探索監督檢查績效掛鉤機制及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目標承諾制度,細化承諾目標內容,每年年初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承諾書,年末逐級對承諾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五)提升技術創新能力
1.推進信息化技術應用。加快推進BIM技術應用,積極組織參加省BIM推廣應用協調機構、專家委員會和BIM技術應用聯盟,組織創建BIM應用示范工程。率先在保障性住房、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市政道路、地下綜合管廊等政府投資和部分社會投資項目中開展BIM技術應用試點。
2.推廣工程建設新技術。加快先進建造設備、智能設備的推廣應用,大力推廣建筑業10項新技術,探索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關鍵技術等應用。推進裝配式建筑、綠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技術進步,開展裝配式建筑結構體系和預制墻體及連接件等關鍵技術攻關,加快推廣應用成熟先進的新技術產品。
(六)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1.嚴格日常監管執法。理順和規范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認真受理和查處舉報投訴問題,及時排查處置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所反映的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從嚴倒查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質量安全標準執行情況、法規制度貫徹情況。凡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一查到底,嚴格處罰,公開曝光。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對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查處情況實施掛牌督辦。
2.實施事故即行問責。凡發生工程質量安全傷亡事故的,第一時間對涉事企業和事故所在地一定范圍的在建項目進行檢查整頓,第一時間公開通報參建單位和主要參建人員信息,第一時間暫收涉事企業和個人相關資質資格證書,第一時間核查涉事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并暫停承接新項目。發生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的,第一時間召開事故警示通報會,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
3.嚴肅事故調查處理。嚴格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特別要從嚴從速追究參建主體企業及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對負有責任的注冊執業人員,提請上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停止執業直至吊銷、終身不予注冊;對負有責任的企業管理人員,提請上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吊銷安全執業資格證書直至終身不予考核。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對工程質量安全傷亡事故實施掛牌督辦,督促按期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跟蹤落實對責任企業和責任人員的處理處罰。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6月)
召開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動員會議,全面部署三年行動。各單位要根據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啟動。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7年6月-2017年12月)
按照總體部署要求,全面組織實施三年行動,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落實,著力解決質量安全突出問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發頻發態勢。
(三)持續改進階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進一步查找薄弱環節,細化治理提升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技術標準,提高工程質量安全水平,實現建筑工程主體結構和使用功能質量的群眾滿意度大幅提高,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持續下降。
(四)鞏固提升階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
全面總結前期治理提升工作,深入分析問題及原因,健全和完善工程質量安全防控體系,進一步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持續平穩運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把三年行動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總抓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精心部署安排,認真推進實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立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領導小組(附件),集中研究解決相關問題,統籌協調推進,確保行動實效。
(二)嚴格檢查考核
要進一步細化三年行動檢查考核制度,定期對本地區、本行業三年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嚴肅處置問題企業和問題項目。對行動不力、問題突出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突出、成效明顯的,通報表揚并推廣成功經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每半年組織1次提升行動督導檢查,不定期開展巡視和飛行檢查。
(三)廣泛宣傳引導
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輿論宣傳手段,對三年行動進行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工程質量安全的良好環境。既要樹立正面典型,傳播正能量,更要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和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曝光批評,形成高壓態勢,營造有利于治理提升任務落實的濃厚氛圍。
附件: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開發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邵 杰 區住房和建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于 榮 區房地產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主任
成 員:鄒永剛 區建筑業管理辦公室主任
董 偉 區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
徐衛東 區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站站長
李士峰 區招標投標及造價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工程質量監督站,董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國家省市相關文件.rar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鞏固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成果,圍繞“落實主體責任”和“強化政府監管”兩個重點,突出“施工現場”和“建筑市場”兩場聯動,堅持企業管理與項目管理并重、企業責任與個人責任并重、質量安全行為與工程實體質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業改革與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嚴格監督管理,嚴格責任落實,嚴格責任追究,著力構建質量安全長效機制,創平安工地、建滿意工程,全面提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以下簡稱三年行動),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更加完善,工程質量水平明顯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到2019年,全區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人數明顯下降,建筑工程主體結構質量和使用功能質量得到可靠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1.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各方主體的質量安全責任,特別是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主體責任。嚴格推行質量終身責任“兩書一牌”制度、建筑工程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制度,樁基、幕墻、鋼結構等分包施工單位應當提供授權書、承諾書,全面落實預拌混凝土企業法定代表人工程質量責任終身承諾制。制定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兩承諾、一公示”制度,構建以法定代表人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層級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持續開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執法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責任單位停業整頓等處罰,并視情況提請上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降低、吊銷相關資質證照,公示企業不良信用信息。
2.嚴格落實項目負責人責任。嚴格執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規定,強化項目負責人的質量安全責任。加強對參建各方主體項目負責人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各方主體項目負責人信用檔案,完善項目負責人追溯追責機制。對存在違反質量安全責任規定的行為,依法依規記入個人從業不良行為記錄。
3.嚴格落實從業人員責任。建立健全關鍵崗位人員考勤制度,強化注冊執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落實從業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規范從業行為。每年開展注冊師執業情況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違法從業人員。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依法提請上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注冊執業人員暫停執業、吊銷資格證書直至終身不得進入行業等處罰。探索建立個人執業保險制度,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推行企業安全總監制、專職安全員委派制,強化企業內部質量安全績效考核,提高從業人員履職盡責積極性。
(二)強化工程項目管理
1.提升建筑設計水平。貫徹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鼓勵勘察設計行業創新創優,組織全區優秀工程勘察設計大賽并推薦精品參加省級評優,組織推薦行業技術拔尖人才參評山東省勘察設計大師和杰出青年勘察設計師。鼓勵企業加強技術創新、BIM應用和信息化管理,推動建筑技術研究中心的各項研發工作深入開展。
2.提升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全面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完善工程質量管控體系,建立質量管理標準化制度和評價體系,推進質量行為管理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推廣應用簡潔、適用、易執行的崗位標準化手冊,將質量責任落實到人。實施精品工程戰略,積極引導企業開展創建“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全國裝飾工程金獎”、“泰山杯”、“省優質結構”和“市優質工程”、“市優質結構”等優質工程活動。發揮典型工程示范作用,結合各級工程質量獎項評選活動,不斷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引導企業提高工程質量。探索實物樣板、可視化交底、隱蔽驗收影像留存等做法,嚴把“到崗履職關、材料進場關、過程檢驗關、竣工驗收關”,嚴格執行施工過程各階段“三檢一交”制度。繼續加強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嚴格執行《煙臺市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措施》(煙建質安〔2014〕36號)等文件,高度重視外墻外窗及地下室滲漏、外墻裂紋、室內墻面長毛等質量“頑疾”的防治工作,強化過程監督,督促各責任主體在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嚴格把關,確保各項治理措施落到實處。嚴格把關分戶驗收,加強對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的監督檢查,對分戶驗收檢查結果不真實的責任主體記錄不良行為并責令重新組織驗收。嚴格貫徹執行《關于規范統一<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樣式的通知》(煙建質安〔2016〕55號)的規定,切實滿足群眾實際需求,凡《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不規范、不達標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3.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水平。強化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嚴格施工方案編制、論證、實施,試點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使用、維護、拆卸一體化管理。加快推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督促施工企業排查風險點、落實管控措施,形成“一企業一冊”、“一項目一冊”。分行業領域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細則,對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進行考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停工停業整頓直至提請上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嚴格關鍵崗位持證上崗,加大一線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下大力氣整治施工“三違行為”,治理懶散蠻亂等陋習。
(三)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1.嚴格法定工程建設程序。凡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安全報監、施工許可等手續或手續不全的,不得開工建設。對未經批準開工的,責令停工并嚴肅追究建設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責任,屬于使用財政資金的,通報財政部門停止資金撥付并暫停審批其新上建設項目,涉嫌構成犯罪的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對參與建設的施工、監理等單位,責令限期整改,依法暫扣相關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提請上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涉及外埠企業的,依法限制其在煙臺市內房屋市政工程投標資格。
2.規范工程承發包行為。加強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監管,推行電子招投標、遠程異地評標,完善工程合同備案制度,嚴厲打擊承發包違法違規行為。著力整治壓級壓價、低價惡性競爭行為,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費不得作為競標條件,違反規定的一律作廢標處理。建設單位要根據工期定額科學約定合理工期,不得隨意更改,不得盲目搶進度、趕工期。嚴格建筑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建設單位要及時足額支付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施工企業要專款用于保障施工安全條件,市縣兩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安全防護措施費的落實情況納入工程安全監督的重點內容。鼓勵在施工合同中約定安全生產管理優績優價、以獎代補,有效提高安全生產投入。
3.完善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在全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我區建筑領域誠信建設“紅黑榜”發布制度,對區內開發、施工、監理企業經營行為進行全面綜合評定,評定結果與資質資格、招標投標、工程評優的掛鉤機制,實施多環節、跨部門聯合激勵和懲戒,同時加大失信懲戒力度。
(四)健全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部門監管。強化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充實各類功能區監管力量,構建完善網格化監督機制。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開展監理項目部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質量監理情況的試點,對重點項目由監理項目部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質量監理情況。整頓質量檢測市場秩序,加強對檢測機構的管理,嚴厲查處無施工許可即介入檢測的行為,嚴厲查處檢測造假、私改報告行為,一經查處,違規檢測機構一律停業整頓,所涉及的工程檢測報告全部無效,相關工程必須進行結構安全鑒定。
2.強化監督檢查。轉變“保姆式”監管方式,將重點從現場實體防控和查找糾正現場隱患向企業質量安全行為管理和發現解決管控機制漏洞轉變,從根本上督促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要求,推行暗訪暗查、異地交叉檢查,確保有問題必整改、有違規必處罰、有檢查必通報,切實排查解決質量安全短板問題。強化軌道交通工程、裝配式建筑工程檢查,加大對集中新開工城市、風險事故頻發城市的檢查力度。發揮鄉村規劃建設監管機構作用,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5個基本”全覆蓋。狠抓新建工程抗震設防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超限建筑工程、公益建筑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落實情況。
3.提高監管能力。加強隊伍建設,保障監督機構人員、經費和車輛,確保監督工作順利開展。推進監管體制機制創新,提高監管執法的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制定完善監督機構工作規范和考核辦法,推行監督機構現場公示制度,提高監督管理效能。繼續推行工程質量安全第三方評估檢測制度,同時將公建列入檢測范圍。探索監督檢查績效掛鉤機制及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目標承諾制度,細化承諾目標內容,每年年初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承諾書,年末逐級對承諾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五)提升技術創新能力
1.推進信息化技術應用。加快推進BIM技術應用,積極組織參加省BIM推廣應用協調機構、專家委員會和BIM技術應用聯盟,組織創建BIM應用示范工程。率先在保障性住房、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市政道路、地下綜合管廊等政府投資和部分社會投資項目中開展BIM技術應用試點。
2.推廣工程建設新技術。加快先進建造設備、智能設備的推廣應用,大力推廣建筑業10項新技術,探索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關鍵技術等應用。推進裝配式建筑、綠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技術進步,開展裝配式建筑結構體系和預制墻體及連接件等關鍵技術攻關,加快推廣應用成熟先進的新技術產品。
(六)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1.嚴格日常監管執法。理順和規范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認真受理和查處舉報投訴問題,及時排查處置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所反映的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從嚴倒查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質量安全標準執行情況、法規制度貫徹情況。凡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一查到底,嚴格處罰,公開曝光。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對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查處情況實施掛牌督辦。
2.實施事故即行問責。凡發生工程質量安全傷亡事故的,第一時間對涉事企業和事故所在地一定范圍的在建項目進行檢查整頓,第一時間公開通報參建單位和主要參建人員信息,第一時間暫收涉事企業和個人相關資質資格證書,第一時間核查涉事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并暫停承接新項目。發生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的,第一時間召開事故警示通報會,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
3.嚴肅事故調查處理。嚴格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特別要從嚴從速追究參建主體企業及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對負有責任的注冊執業人員,提請上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停止執業直至吊銷、終身不予注冊;對負有責任的企業管理人員,提請上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吊銷安全執業資格證書直至終身不予考核。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對工程質量安全傷亡事故實施掛牌督辦,督促按期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跟蹤落實對責任企業和責任人員的處理處罰。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6月)
召開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動員會議,全面部署三年行動。各單位要根據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啟動。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7年6月-2017年12月)
按照總體部署要求,全面組織實施三年行動,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落實,著力解決質量安全突出問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發頻發態勢。
(三)持續改進階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進一步查找薄弱環節,細化治理提升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技術標準,提高工程質量安全水平,實現建筑工程主體結構和使用功能質量的群眾滿意度大幅提高,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持續下降。
(四)鞏固提升階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
全面總結前期治理提升工作,深入分析問題及原因,健全和完善工程質量安全防控體系,進一步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持續平穩運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把三年行動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總抓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精心部署安排,認真推進實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立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領導小組(附件),集中研究解決相關問題,統籌協調推進,確保行動實效。
(二)嚴格檢查考核
要進一步細化三年行動檢查考核制度,定期對本地區、本行業三年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嚴肅處置問題企業和問題項目。對行動不力、問題突出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突出、成效明顯的,通報表揚并推廣成功經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每半年組織1次提升行動督導檢查,不定期開展巡視和飛行檢查。
(三)廣泛宣傳引導
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輿論宣傳手段,對三年行動進行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工程質量安全的良好環境。既要樹立正面典型,傳播正能量,更要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和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曝光批評,形成高壓態勢,營造有利于治理提升任務落實的濃厚氛圍。
附件: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開發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邵 杰 區住房和建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于 榮 區房地產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主任
成 員:鄒永剛 區建筑業管理辦公室主任
董 偉 區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
徐衛東 區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站站長
李士峰 區招標投標及造價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工程質量監督站,董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國家省市相關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