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業企業: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2007年印發的《關于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延期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質〔2007〕189號)、省建筑工程管理局2009年印發的《關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延期復審工作的通知》(魯建管質安字〔2009〕2號)和山東省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辦公室2012年印發的《關于加強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延期復審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魯建安考辦字[2012]11號)相關規定,凡未辦理延期手續、未參加繼續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給予辦理延期復審手續,其原證書自動失效。為了規范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繼續教育管理,經省安監站批復,由市安監站和青島海洋大學聯合舉辦延期教育,現對近期到期的“三類人員”證書延期通知如下:
開發區建筑業聯合會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