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
2012年,因國家對房地產行業宏觀調控力度持續加大,造成區內房地產企業融資困難、資金緊張,影響我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管委領導批準了財政局和住建局《關于緩解企業資金壓力促進項目順利建設的報告》,對2012年新開工的房地產項目給予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規費緩交優惠政策,政策執行至2012年12月31日。
當前,房地產項目建設中資金緊張的局面依然特別突出,房地產企業迫切要求繼續給予新開工項目規費緩繳優惠政策。結合前期政策執行情況,擬對我區2013年新開工房地產項目給予以下優惠政策。
1、對前期項目已享受規費減緩優惠政策的,無論還款協議是否到期,均需繳清前期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后續開工項目方可享受2013年規費減緩優惠政策。
2、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2013年開工建設的房地產項目,辦理開工手續時先繳納20%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預售許可后三個月內繳納至60%,剩余部分在《非工業項目配套會簽表》會簽前繳清。
3、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和建筑工程勞務保證金。執行2012年政策。
4、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對2013年開工的且建筑面積超過1萬平米以上的項目繼續執行2012年優惠政策,1萬平米以下的不再執行2012年優惠政策。
對于享受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和建筑工程勞務保證金優惠政策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以相關資產作抵押,與住房和建設管理局、財政局簽訂三方協議。
上述政策執行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當否,請批示。
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